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8月28日,中央督察组交办到我市办理的295.5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截至8月28日,中央督察组交办到我市办理的295.5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259.5件已整改查处到位,36件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整改中,责令整改398家,立案查处企业109家,罚款711万元,立案侦察24件,依法问责208人、约谈99人、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5人。
自7月31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并再三强调,要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郴州产业转型升级和“五个郴州”建设的重要一环,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全面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对具体问题开展了拉条挂账、立行立改的行动方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中央交办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以清单形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中,将省交办的53个环境突出问题细化分解成91个问题,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行清理出226个突出环境问题;对中央交办未整改完成案件、省、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每周一调度,动态追踪;对突出问题整改任务重、进展缓慢、督促不力的县市区实行专项督办,进行责任追究,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目前,省政府交办的53个突出问题已完成19个,市交办的226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120个,下阶段,我市各相关部门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省、市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分阶段整改,力争在2017年底前,使我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要保持在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以上,到2020年,实现生态强市的宏伟目标,使全市上下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发展中,着力推进郴州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逐步构建绿色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