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63/2017-1084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宜政通〔2017〕18号 | 责任部门: | 宜章县电子政务管理办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宜章县X063线包公庙至关溪公路改建的通告 | ||||
主 题 词: |
为提高我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宜章县X063线包公庙至关溪公路进行改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占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5〕31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6〕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坟墓等设施,补偿标准按《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5〕31号)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需搬迁的电力、电信、广播、移动、联通等方面的杆线设备设施,实行“谁所有、谁搬迁”,搬迁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四、项目建设临时用地及取土、取水、弃土场、施工料场、民工驻地、施工便道、建设用砂石材料开采等用地,相关批准手续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办理。
五、沿线单位、群众要大力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创建良好的施工环境,严禁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闹事。否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