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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6/2017-10906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责任部门: 黄沙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印发《黄沙镇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黄沙镇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沙镇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6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务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湘卫办发〔2015〕10号)和《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以行政村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为35%、30%以上,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优先在重点人群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坚持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项目内容

实施12大类45小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加大检查力度,保证档案信息真实完整;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健康档案与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2017年,全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教育

要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进一步利用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月至少更新1次;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卫生院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健康教育活动应有照片、签名册等原始资料备查。2017年,《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达到80%以上;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预防接种

2017年,以行政村为单位,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要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合理布设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及健康问题处理。新生儿健康管理至少2次,婴幼儿健康管理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2017年,新生儿访视率达95 %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及早掌握孕情,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实验室检查、宣传告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17年,全镇早孕建册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95%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好年度项目执行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国家要求为老年人开展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2017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到70%以上。

(七)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提高知晓率。要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要将慢性病患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2017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35%、3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病患者管理人群高血压控制率达到40%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群糖尿病控制率达到35%以上。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要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5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达到80%以上。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全面开展结核病可疑患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用药,并督促定期痰检,对耐多药患者进行重点随访管理等。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区疫点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2017年,全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40%。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及时发现、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咨询指导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开展学校卫生服务。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四、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其服务流程与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五、服务范围

黄沙镇内常住人口(含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12大类45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长:廖俊洪    黄沙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谭玲俐    黄沙镇副镇长

        谢贻高    黄沙中心卫生院院长

 员:王良香    黄沙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李田太     黄沙镇计生服务站站长

 黄向菊     黄沙中心卫生院会计

 邓竹月    黄沙中心卫生院公卫办主任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项目管理办公室

 任:邓竹月

 员:刘艳平、李秀娟、李相利、陈惠梅、蔡娟、王利兰、黄会玲、李翔、何嘉玲

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项目监测及效果评估;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资金管理工作组

 长:谢贻高

副组长:黄向菊

 员:陈辉华、 钟晒民、周慧  

资金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七、 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职责。

    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以医院为考核主体、村委会负责人、村医代表参与的联合考核组,对村卫生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 卫生院职责。

     1.医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5号)等要求将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原则上将4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及协议,监督、指导其完成职责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于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做多少事,给多少钱,钱随事走、购买服务”的原则拨付相应资金。

2. 医院每年要制订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内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岗位规范,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 计生协会职责。  

     积极参与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做好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跟踪管理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四)村卫生室职责。

      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协助医院完成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八、绩效考核与经费保障

详见《黄沙镇村卫生室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要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并上报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要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或临床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对象(包括流动人口)为中心,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居民感知度和满意度。同时,按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到具体人员。

(二)强化督导检查。医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督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和整改;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经验交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宣传培训。医院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注重培训实效,提高卫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调动全民参与热情,促进项目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要在辖区和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经费管理。医院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钱随事走”的项目购买服务机制,设立项目资金台账,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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