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2016年烟花爆竹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金会师事咨字[2017]第(01)号
我们接受宜章县财政局委托,于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对宜章县“2016年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全面的项目资金的相关资料是委托方的责任。我们是在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作出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现将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宜章县烟花爆竹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宜章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多个文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推动产业基础大提质、行业安全大转变、企业形象大改善、产业贡献大提升,具体由宜章县安监局负责实施此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为全县安监系统重点工作提供保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向好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省市安委会“四大三基”行动计划的落实以及《决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2016年度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重点保障以下工作:一是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二是事故应急救援基础建设;三是淘汰管理水平低下的烟花爆竹企业;四是解决全县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宜章县2016年度财政下拨的“烟花爆竹产业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社会效益原则、合规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绩效评价方法:通过项目单位自评,收集相关资料,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项目到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后,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进行分析,形成报告。
(三)项目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5、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宜政绩字[2017]62号);
6、《宜章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办发[2014]19号);
7、《宜章县2014年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宜政办函[2014]126号文件);
8、《宜章县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5]44号文件);
9、《宜章县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函[2015]97号文件);
10、其他相关文件。
(四)绩效评价过程
我所项目组于2017年11月15日至22日前往宜章县进行实地察看,先后走访了宜章县鸿兴爆竹有限公司、宜章县林宝引线厂、 宜章县顺达石油有限公司、岩泉镇政府、笆篱乡政府、长村乡政府、栗源镇政府、天塘乡政府、宜章县花炮局等场地,其中察看了自动喷淋灭火装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安装建设情况。项目组通过抽样,检查了被检查项目累计147个,占被检查项目总数的80.33%;审查了引导资金282.50万元,占引导资金总额50.17%。同时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了解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烟花爆竹未达标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奖励、技术革新奖励以及相关品牌奖励等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宜章县安监局报送的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基础大提质、行业安全大转变、企业形象大改善、产业贡献大提升,结合宜章县实际情况,县财政2016年预算安排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00万元,同时引导资金上年结余63万元,共计56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宜政办发[2014]19号、宜政办函[2014]126号《宜章县2014年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2016年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安监局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经费及烟花爆竹关闭退出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经费等97万元;二是花炮局红炮技术中心科研经费及工作经费等82万元;三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善自动化喷淋灭火设施奖励经费79.5万元;四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奖励资金45.5万元;五是各乡镇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奖励经费195万元;六是烟花爆竹产业办及协会工作经费14万元;七是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工作经费20万元;八是关闭退出协会及打非治理办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际使用563万元。(详见附表)
经审查,其中由烟花爆竹引导资金列支的经县政府及财政领导批示资金整合后用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奖励资金45.5万元,共奖励高危从业单位41个(含烟花爆竹企业5个金额7.5万元、化工企业2个及加油站34个金额38万元)。财政实际拨付45.5万元,由于宜章县长村恒发加油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未达标,合格奖励资金1万元安监局未发放。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项目验收、财务审核管理各项制度,按要求建立了专账和明细台账进行管理和核算,实行了专款专用,同时对档案进行了及时归档,以确保资料齐全; 各乡(镇)、部门对项目资金执行了分项目、分部门核算,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符合管理规范的要求及科学有效地使用。
四、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加大烟花爆竹产业引导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安全监管执法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2016年县财政安排引导资金 20万元,主要用于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的“以奖代投”、乡(镇)安监站执法装备的配备与改善。特别是根据《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制定了乡镇(街道)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的配置标准。保证了安监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分析的效率,执法人员可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当事人询问时进行录音,保存第一手证据资料,有效保证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事实清楚,减少了案件的争议。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加强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支出了10万元以14个“安全宣传月”为契机,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通过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新《安全生产法》。2016年举办各乡(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180人次;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培训班27期,培训近2000人次;累计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0.8万人。同时,在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的指导下,积极筹资建设县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保证了全县烟花爆竹行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99%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3、强化以“以奖代投”的建设机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息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信息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日渐完善。
2016年全县安排信息化技术建设 “以奖代投”资金125万元(含自动化喷淋灭火设施奖励经费79.5万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奖励资金45.5万元),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化企业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2016年全县安排资金195万元,用于各烟花爆竹产区乡镇引导弱小企业关闭、转产的奖励。2016年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较好地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和持续好转,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开端年和2016年“三下降一杜绝”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安全环境。
5、打造了烟花爆竹名牌产品,增强了产品竞争力。
县财政安排引导资金32万元,用于打造名牌产品的奖励。2015年成功申请“宜章红炮”全国地理标识,全国地理标识促使各生产企业主动树立品牌意识,积极申请注册烟花爆竹产品商标。同时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申请获取质量主管部门免检、消费者喜欢的产品展览评选等活动,创立了宜章烟花爆竹行业的知名度,达到了抢占烟花爆竹市场占有份额的目的,增强了宜章县烟花爆竹产品在国内、乃至全国市场的竞争能力。
6、专项资金支出适当,经济带动效益明显。
作为全国的“红炮之乡”,宜章县经济产业的支柱之一,2016年共上交税费6067万元,解决3万余名劳动力就业,年人均务工收入4万元以上。
五、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实地查看、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进行现场检查以及调配取证,综合该项目的自评结果等方法进行定量确定,项目评价得分为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详见附表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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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16年宜章县烟花爆竹产业资金引导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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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类别 |
考核内容 |
扣分事项说明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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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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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 |
支出相符性 |
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经费用途是否相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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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
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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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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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制度健全性 |
是否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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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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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效性(执行情况) |
财务岗位配置、资金审批规范,财务信息真实,资金核算准确,财务监督检查程序到位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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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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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情况 |
项目实施情况 |
立项情况 |
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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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方式 |
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程序是否合理、合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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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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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调整,如有调整是否合理,并履行报批手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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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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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验收情况 |
项目完成后是否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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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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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情况 |
制度机构健全性 |
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体系是否全面完整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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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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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水平 |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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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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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情况 |
效率性 |
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
完成及时性 |
5 |
长村恒发加油站未完成 |
4 |
项目完成质量情况 |
项目验收是否合格 |
5 |
长村恒发加油站示达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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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性 |
综合效益分析 |
根据具体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评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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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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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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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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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非烟花炮竹专项资金的开支不能混合使用列支。
当年财政预算500万元,上年结余63万元。2016年实际烟花爆竹专项资金使用525万元,剩余额度38万元。
经检查,剩余额度38万元于2016年8月3日经县政府及财政领导批示资金整合后,用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奖励。我们认为,剩余额度38万元财政部门应收回,对新项目的开支应重新列项。
2、 预算拨付与实际使用存在差异。
2016年财政拨付563万元,经县安监局检查验收长村恒发加油站不合格,取消奖励资金1万元,实际使用562万元,剩余1万元。建议由财政收回。
3、 建议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严格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申报指南的要求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对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建议项目单位提前做好治理前期准备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施工支付,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湖南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