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团县委政务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团县委是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年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4、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物;协助政府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团县委核定编制数5名,其中,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该单位部门预算实有人员3名,其中在职人员3名,离休人员 0名,退休人员 0名,遗属抚恤人员 0 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90977元。其中:财政拨款390977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总支出390977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预算总支出390977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77元(工资福利支出1662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24元),上年结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5000元。
3、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 党建带团建专项工作经费5,000 元、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教育经费20,000元、团干部培训经费20,000元、希望工程专项工作经费20,000元、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经费70,000元、志愿者活动经费10,000元。
4、“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3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0.105万元;截止2017年6月,三公经费共使用39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