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现将莽山旅游产业开发重点工程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宜章莽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莽山旅游产业开发重点工程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笆篱镇,分别在溶家洞林场场部、圣公坛处、白沙林场处、杉木寮处、五指峰入口处
主要建设内容:索道建设总长度3.6km;悬空栈道总长度8km;垂直电梯二座高差200米,每座可运载20人;扶梯一座高差约100米;东门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滑雪场及其他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区和道路洒水抑尘。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以粉尘为主,主要采取优化施工方式、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保养、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土石方按项目规划指定的地点调配、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施工对动物、景观、生态完整性的影响。项目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等避让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等减缓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植被恢复等措施。
2、运营期
(1)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游客、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滑雪场融水。评价建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滑雪场融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项目停车场周围拟种植绿化植被,汽车尾气随着大气的自然扩散、稀释和场内绿色植物的吸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索道、电梯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游客游览观光中产生的社会噪声。通过对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对电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通过控制游客数量,并加强文明旅游的宣传,社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固废主要来自游客、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评价建议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影响
项目运营后,游客数量大大增加,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游客活动对区域内植物资源、动物生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优化旅游线路、积极引导游客行为、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等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质量、施工物料输送方式和路线选择、索道营建、施工地质、环保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森林火灾风险、索道系统管理、高峰期人流风险、大风威胁、病害虫及外来物种入侵等。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三、项目环评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郴州市及宜章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各环境要素资源承载能力较强,污染物排放可控,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赞成态度。在项目严格落实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其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及运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针对项目区周边及其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征求对于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物防治措施等内容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宜章莽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78370411@qq.com
联系电话:18807358511
七、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11
邮编:100081
联系人:朱总
电话:010-88570335
宜章莽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