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房产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单位意见 | 备 注 |
1 | 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 |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相关问题的通知》(湘建房[2016]113号)一.明确赋予权限事项。赋予试点县(市)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包括: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由试点县(市)直接实施,报省、市州备案;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核,抄送市州。 | 县房产管理局 | 保留 | |
2 | 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相关问题的通知》(湘建房[2016]113号)一.明确赋予权限事项。赋予试点县(市)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包括: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由试点县(市)直接实施,报省、市州备案;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核,抄送市州。 | 县房产管理局 | 保留 | |
3 | 一、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 |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相关问题的通知》(湘建房[2016]113号)一.明确赋予权限事项。赋予试点县(市)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包括:一、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核,抄送市州。 | 县房产管理局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