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档案局行政权力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在利用县档案馆档案中,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
2 | 行政处罚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报经档案形成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3 | 行政处罚 | 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4 | 行政处罚 | 对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宜章县 档案局 |
企事业单位、个人 | 县档案局 | ||
5 | 行政处罚 | 对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代为保管、收购、征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第三款: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 宜章县 档案局 |
企事业单位、个人、 | 县档案局 | ||
6 | 行政强制 | 对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代为保管、收购、征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7 | 行政奖励 | 对档案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 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8 | 行政检查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审查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第二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县档案局 | ||
9 | 其他行政权力 |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验收,重点科研项目的鉴定应当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 宜章县 档案局 |
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 | 县档案局 | ||
10 | 其他行政权力 | 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11 | 其他行政权力 | 档案接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县档案局 | ||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 ||||||||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 ||||||||
12 | 其他行政权力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和撤消的指导 |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关单位应该及时告知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建档或者档案处置工作。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县档案局 | ||
13 | 其他行政权力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 宜章县 档案局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县档案局 | ||
14 | 其他行政权力 |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 |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第十六条: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 宜章县 档案局 |
域内企业 | 县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