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批准宜章县梅田独立工矿区煤矿居民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梅田片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宜农发司报〔2017〕2号)及相关附图件收悉。根据2017年2月16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宜章县梅田独立工矿区煤矿居民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梅田片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总用地面积119096.76平方米(其中地块一14091.49平方米,地块二18710.64平方米,地块三32888.95平方米,地块四53405.68平方米)。
二、同意依据实际地形进行行列式布局,停车位根据地势高差采取室内外相结合的形式。
三、同意规划中的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地块一总建筑面积22690平方米,容积率1.61,建筑密度30.86%,绿地率26.08%,停车位77个;地块二总建筑面积18877平方米,容积率1.04,建筑密度17.91%,绿地率49.67%,停车位69个;地块三总建筑面积45628平方米,容积率1.39,建筑密度29.07%,绿地率31.62%,停车位161个;地块四总建筑面积72080平方米,容积率1.42,建筑密度28.47%,绿地率27.13%,停车位378个。
四、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加强高差的处治,可利用空间的变化布置停车位与绿地。
(二)要完善配套设施。对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及与周围住宅距离因素,达到距离适中、运送方便的目的。
(三)要加强景观建设,同时布置健身设施,为区内居民提供更好的休闲场所。
《宜章县梅田独立工矿区煤矿居民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梅田片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宜章县梅田独立工矿区煤矿居民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梅田片区一期)建设的法定依据,你公司务必严格执行,遵循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全后再进行开发建设,使梅田片区一期成为一处环境优雅、舒适宜人、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生活方便的居住区域。
此复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