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宜章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规范涉农项目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投入管理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贫困县摘帽、80个贫困村(并村后)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统筹兼顾面上村,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在对全县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的基础上,依托政策进行适当的贴息贷款,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整合范围、规模及投向
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直接补助农民的资金外,按照中央和省文件要求,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为中央20项、省级19项;市州文件规定应当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县本级预算安排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
2017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4亿元以上,坚持以拟退出的4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根据《宜章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宜章县“贫困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宜办字〔2017〕28号)、《宜章县解决贫困村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宜办字〔2017〕27号)、《宜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宜政办发〔2016〕44号)等文件要求,实行分批次安排使用。其中第一批次预计安排: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3.2亿元、危房改造0.45亿元、产业发展0.3亿元、教育0.002亿元(具体投向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在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精准扶贫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工作。4月10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好工期,抓好工作协调、督导、落实,真正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财政涉农资金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贫困村组集中。
(三)源头整合,集中投入。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有效整合,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主题要求,重点集中瞄准县精准扶贫办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村集体、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工作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宜章县解决贫困村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和国家有关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确实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处理。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按照统筹整合资金和贫困村提升工程的要求,实施“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年终一考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履行职责到位、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主要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