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教字〔2017〕5号
宜章县教育局
关于同意设立“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幼儿园”的
批 复
谭毓同志:
你报来的“关于开办千家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宜章县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宜政办发〔2016〕26号)、《民办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园举办学前幼儿教育。其中,幼儿园名称: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幼儿园;办园地址: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岸村委会偰冲村;办学性质:民办性质,实行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办学层次: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控制在3个教学班以内(含3各班,每班不超过25人);在园幼儿75人以下的非寄宿制、营利性简易幼儿园,不得使用车辆接送幼儿。
其它要求:
①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办学层次、 幼儿园名称、办园地址、组织机构和机构人员。
②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幼儿园内部管理,特别要加强教学和师生安全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④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为宜章县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此复。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