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
(1)国家政策。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国家给予入园补助1000元/人/年。
(2)县政府政策。对在非公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县政府给予入园补助500元/人/期。
2.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配发新华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①国家政策:对就读小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000元/生/年;对就读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250元/生/年。②县政府政策:对就读小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500元/生/期;对就读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625元/生/期。
(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给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天4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营养膳食补助。不发现金,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3.高中教育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800元/生/期。
(2)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平均2000元/生/年(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
4.中职教育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1200元/生/期。
(2)国家助学金。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1000元/生/期。
(3)雨露计划。是国家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资助3000元/生/年,由学生网上申报,国家扶贫开发办审批后拨付。
5.“两后生”培训
以 “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及青壮年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
(1) 免培训费。
(2) 补生活费。
6.高等教育
(1)助学贷款。向就读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2)入学资助。捆绑各类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次性给予入学补助500元/生—5000元/生。
(3)奖、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以向就读高校申请奖、助学金3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