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为3159位大病患者办理了理赔工作,赔付金额达1288.08万元。
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对新农合参合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标准的22种疾病,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药品报销范围。同时,按超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段确定比例补偿,最低补偿比例为50%,最高补偿比例达70%,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30万元。
同 时,我市还进一步提高了大病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中国人寿郴州分公司在市城区及9个县市的分支机构成立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开设大病理赔服务窗口,实行“一站 式办结”服务。参保人只需缴纳自费部分,其余可报销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经中国人寿郴州分公司审核后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由该公司按月与医疗机构结算。
另 外,我市按2元/年/人的标准筹措风险储备金,共筹措资金832.4万元,分别存入城乡居民、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风险储备金财政专户。同时,按照22 元/年/人的缴费标准预收了大病保险资金,以防范大病保险基金超支而无法及时赔付的风险,从而实现大病医保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