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保。
2、参保资料
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参保申报资料:
⑴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⑵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⑶《郴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
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⑸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⑹参保单位承诺书;
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3、缴费标准
⑴按月结算的参保单位,实行浮动费率缴费,按单位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1-3%计算;
⑵按定额结算的煤矿企业,实行吨煤交费,缴费标准按8元/吨计算,非煤矿山在原税费统征标准基础上增加7%作为工伤保险费
4、增减变动
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在每月1-10日内填报《郴州市工伤保险人员异动明细表》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