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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工亡待遇审核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4-11-10 09:23:10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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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工亡待遇审核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

办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
2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185号)
3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社部令第18号)
4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待遇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工作的通知》(湘医险函2008[]9
5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亡伤残待遇服务管理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医险通字[2005]36
6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56

受理机构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
2
、市工伤保险中心待遇审核科。

决定机构

市工伤保险中心

办理条件

1、工伤职工为市管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
2
、发生事故并已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

申请材料

1.工亡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和户口销户证明复印件;

5《郴州市工伤职工待遇申请表》

二、如有供养亲属,则须提供供养亲属证明材料:
1
、《郴州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表》;
2
、供养亲属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一张;
3
、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材料;
4
、无生活来源证明材料(城镇户口的供养亲属,需要提供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的无生活来源证明;农村户口的供养亲属,需要提供乡、镇以上政府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5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A、孤寡老人、孤儿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B、配偶需提供结婚证;C18岁至55岁(女)或60岁(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根据《郴州市工伤职工待遇申请表》、《供养亲属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审核相关信息;
2
、打印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工亡职工一次性待遇拨付单;
二、时限:资料初审即时

办结期限

受理之日起15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咨询渠道

0735-2338275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郴州市人社局院内1楼工伤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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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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