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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4-11-10 09:41:34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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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与变更登记

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

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3、办理程序:科员初审,交科长审核后,呈处领导审批。

4、办理条件:企事业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

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保险登记表;b、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批准执业的证件或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c、单位工资统计报表。

6、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最迟10个工作日内办理。

(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

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

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3、办理程序:科员初审,交科长审核后,呈处领导审批。

4、办理条件:异动需在每月10号以前进行申报,对于超过申报期限达12个月以上并要求补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保险人员异动表(可报盘);b、异动增减相关证明;c、异动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6、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最迟7个工作日内办理。

(三)开具社保专用收据

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

2、办事依据:财务惯例。

3、办理程序:当月缴费需开票的,凭付款回单;次月开票的,直接到回单栏取。

4、办理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后。

5、需要提交资料:银行付款回单。

6、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

(四)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审核

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

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3、办理程序:科员初审,交科长或者会计复核后,签发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20人以上,需事先报处长审批;50人以上,需报主管局长审批。

4、办理条件:a、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b、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c、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初审表;b、失业人员档案;c、停发工资的证明。

6、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最迟7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失业人员待遇申领登记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a、《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湘劳社发[2002]141号);b、《关于置换身份的原企事业单位职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郴劳社[2009]36号)。

3、办理程序:科员审核待遇,交会计复审通过后,发出《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办理条件:a、单位申报时初审已通过;b、本人有求职愿望并已登记。

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b、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c、解除劳动关系证明;d、填写相关表格;e、属领取安置费后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人员,需提供在原国企工作的档案。两次就业不在同一统筹区域的,提供原经办机构的缴费证明。

6、办理时限:一般即时办理,最迟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失业保险金以及门诊医疗费发放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

3、办理程序:出纳制单,会计复核,科长审核,处长审批。

4、办理条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5、需要提交资料:携带《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每月签到。

6、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

(七)申报参加职业培训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3、办理程序:科员开具《培训单》,交科长同意后签发。

4、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5、需要提交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申请书。

6、办理时限:即时。

(八)职业培训费报销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

3、办理程序:填写《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科员审核,交会计复审科长审批通过后,随同失业保险金发放。

4、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5、需要提交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培训单》、正规发票、考试合格的有效凭证。

6、办理时限:即时。

(九)申报住院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郴劳社[2002]120号。

3、办理程序:开具《住院医疗通知单》

4、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5、需要提交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医院的住院通知单。

6、办理时限:即时。

(十)住院费报销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

2、办事依据: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郴劳社[2002]120号。

3、办理程序:填写《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科员审核,交会计复审科长审批通过后,随同失业保险金发放。

4、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5、需要提交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住院医疗通知单、住院医疗发票、住院医疗费清单。

6、办理时限:即时。

(十一)申领死亡待遇

1、办理对象:失业人员家属。

2、办事依据:《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湘劳社发[2002]141号)。

3、办理程序:填写《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表》,科员审核,交会计复审科长复核处长审批通过后,拨入继承人个人银行账户。

4、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

5、需要提交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失业人员死亡证、火化证复印件,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关系证明以及户口簿复印件。

6、办理时限:即时

(十二)一次性生活补助

1、办理对象:失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2、办事依据:《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湘劳社发[2002]141号)。

3、办理程序:由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人员受理申请,交会计审核,科长复核,处长审批后付入失业人员个人存折。

4、办理条件: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

5、需要提交资料:单位报送《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初审表》,移送档案资料,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和停发工资证明;农民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6、办理时限:一般即时办理,最迟10个工作日内办理。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市人社局大楼进大门右侧二楼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科联系电话:2330232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330242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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