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军队转业士官、义务兵接收安置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
办理流程 |
㈠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程序 ㈡ 军队转业士官接收安置程序 本人向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审批—签定协议—领取补助费—发证。 |
联系电话 |
市退伍安置科:2891544 北湖区:2167092;苏仙区:2373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