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机构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技能鉴定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培训人员名册》(经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并盖章)(附表一)
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填写并盖章)(附表二)
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个人审批表)(附表三)
4、《身份证》复印件
5、免冠2寸照片2张
6、学历证明
7、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鉴定实施方案;安排考务;签发鉴定通知单。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派遣考评员、督导员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四、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打印《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报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审核。
五、审核合格者,打印《职业资格证书》并盖章。
六、核发《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