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就业服务 > 常见问题

哪些争议案件可以先予执行?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7-08-31 16:45:27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但是,仲裁庭只有裁决权,没有执行权。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后,应当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经过审查,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的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第二,申请人的经济困难,仲裁庭必须裁决先予执行,否则,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

 作者:不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