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实物配租优先保障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患有大病人员、伤残病退军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承租危房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在年度内优先纳入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