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长单位、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省直实际情况,我中心对《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