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如果旅客遗失物品时,应及时向站车工作人员反映。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均设有失物招领处。旅客所在地与物品发现地不在同一车站时,除按规定不得或限量携带的物品以及机要物品、食品外,可以请求铁路办理遗失物品转运。不超过5千克的,免费转送;超过5千克时,到站按品类补收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