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6),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第二步: 办理流程
补(换)机动车号牌程序
步骤一、咨询台或窗口领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字;
步骤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丢失一面号牌的须交回另一面号牌),交纳相关费用(临时号牌费5元,号牌费:100元,,遗失补牌的按同类2倍收费。代收登报费100元);
步骤三、凭交费发票到办证大厅6号领证窗口领取临时号牌;
步骤四、自受理之日起60日后,凭临时号牌到牌照窗口调换正式号牌。
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程序
步骤一、咨询窗口领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或签名;
步骤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交工作人员审核,领取受理凭证;
步骤三、交纳相关费用;(换证的为行驶证工本费10元,遗失补证的按行驶证工本费两倍收取。代收登报费100元)
步骤四、到本所场地上拍摄车辆照片;(电脑已存有该车照片的除外)
步骤五、持交费发票到办证大厅6号领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