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准备材料
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人员范围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照相(须穿深色衣服)
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也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请正反打印 。
三. 递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 缴费
五.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