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签注网上申请须知
郴州市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签注,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出入境网上受理系统填写申请资料。
一、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为郴州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通行证签注,通行证签发地为“湖南”;
(三)启用现场人像采集以后申办了赴港澳证件及团队旅游签注,再次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的;
(四)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不属于限制不准再次赴港澳人员。
二、申请手续
符合网上受理条件的赴港澳旅游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通过邮政快递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证件工本费。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陆出入境网上受理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申请资料,填写的申请信息须与原通行证办理信息一致。填写完整申请信息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反馈信息并产生申请编码。如申请人填写资料与原证件内容不符、证件即将到期或签注页用完、申请类别错误、属于备案人员等不符合网上受理条件的,由系统提示网上申请失败,并告知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证件工本费由邮政快递上门收取,非邮政投递地区申请人可到就近的邮政快递服务点按照网上受理提示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证件工本费邮寄指定地址。证件制作完毕后,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加签完毕的证件及发票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到申请人指定的邮寄地点。
三、工作时限
(一)公安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签发。
(二)调查时间不计入正常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