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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L签证指南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7-11-07 11:02:45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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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护照、签证及最近入境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其在境外定居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四)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事项、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五)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承担寄养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八)交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根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住宿,应当办理住宿登记)

  (九)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办证时限:材料递交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二)办公地址:长沙市溁湾镇枫林一路2号(河西交警大楼裙楼4楼)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

  (三)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四)咨询热线:0731-88878745,88878741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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