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办理时限 |
7日 |
办理机构地点: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市政务中心 |
联系方式:2348059、2348060 |
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aic.gov.cn http://www.czsgsj.cn
结果查询网址: http://www.czsgsj.cn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负责人变更的,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的,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变更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5.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 |
7日 |
办理机构地点: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市政务中心 |
联系方式:2348059、2348060 |
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aic.gov.cn http://www.czsgsj.cn
结果查询网址: http://www.czsgs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