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项目审批对象(指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审批的方式:非学历教育为备案、中专学历为审批、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审核
五、项目审批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六、项目审批程序:(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民办教育科初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七、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筹办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批准阶段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报告;
2、筹建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办地点: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830655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项目办理时限:筹办阶段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二、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项目审批对象(指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审批的方式:非学历教育为备案、中专学历为审批、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审核 五、项目审批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六、项目审批程序:(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民办教育科初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七、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筹办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批准阶段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报告; 2、筹建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办地点: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830655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项目办理时限:筹办阶段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二、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项目审批对象(指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审批的方式:非学历教育为备案、中专学历为审批、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审核 五、项目审批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六、项目审批程序:(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民办教育科初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七、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筹办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批准阶段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报告; 2、筹建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办地点: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830655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项目办理时限:筹办阶段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二、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项目审批对象(指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审批的方式:非学历教育为备案、中专学历为审批、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审核 五、项目审批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六、项目审批程序:(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民办教育科初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七、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筹办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批准阶段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报告; 2、筹建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办地点: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830655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项目办理时限:筹办阶段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二、项目立项法律、法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项目审批对象(指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审批的方式:非学历教育为备案、中专学历为审批、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审核 五、项目审批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六、项目审批程序:(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受理)→(民办教育科初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七、申请办理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申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筹办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批准阶段 1、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报告; 2、筹建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申办地点: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830655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项目办理时限:筹办阶段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