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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举办民办学校的申报有关事项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7-09-19 00:00:00 来源: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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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设置分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未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先申请筹办。

民办学校筹办期限为3年。筹办期间,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申请正式建校;筹办期结束时,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应予以解散或申请改办其他层次的学校。

由申办者向办学所在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筹办民办学校须报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组织的法人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或举办者个人的身份、资历证明;

(三)拟任校董及校董会主持人,拟聘校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教师的资格、资历证明;

(四)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五)教学场所、设施等校产证明;

(六)办学资金的验资证明,以及举办者、校董会筹措经费的能力和条件的证明;

(七)民办高中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举办者提交的拟办学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宗旨;

(三)学校地址;

(四)学校规模和学制,招生的对象和范围;

(五)校董会以及校董会主持人和成员产生办法、职权,校董会的议事规则;

(六)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七)组织机构设置;

(八)校长、学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聘任、解聘、辞职及职权、职责和待遇;

(九)学校财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

(十)学校解散的办法,解散时的善后事项;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申请正式建校报送的材料:

(一)举办者申请正式建校的材料;

(二)筹办期的办学情况和管理情况;

(三)财务、财产情况及有关部门的审计报告;

(四)民办学校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其他有关文件。

另: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地址等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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