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婚育收养
>
生育服务
>
生育二(多)胎
“单独两孩”生育证办理条件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4-09-10 00:00:00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分享
微 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妇,适用我市“单独两孩”政策:
1.夫妇双方或一方具有我市户籍。
2.夫妇双方户籍不在我市,但双方或一方是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作者:不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