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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bet36官方 www.www.huaweikl.com 2017-11-30 09:38:47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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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2.审批对象: 单位和个人
3.审批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务院第100号令);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
4.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5.审批条件: 1、绿化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2、绿化布局合理、设计新颖; 
3、功能满足使用要求,各项设施配套完善; 
4、树种选择得当,植物配置合理,能形成良好的绿化景观; 
5、投资和技术运用合理。 
6、工程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落实异地补绿措施;
6.申报材料: 1、绿化项目的批准立项文件及复印件1份;
2、市规划局确定的用地红线图和设计要点;
3、应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所做的绿化设计方案图3份; 
7.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行政审批股)审查-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8.审批方式: 本局独立审批
9.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10.收费情况: 不收费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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