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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阶梯收费用水人口核定不合理!

尊敬的县领导:

    刚才电话咨询了自来水公司阶梯收费的具体条例,首先忽视15年的居民生活用水由1.45元/吨上调至1.8元/吨,上调幅度高达24%不说!

    提价的同时,在没有改善居民用水的同时。竟然对用水人口进行固定捆绑,用水人口阶梯核定不是实际居住人口来计算,而是捆绑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本的核定人口。试问,如果A某在城区有两套房,A某每套房都居住着4口人,一套住着自己和父母,一套住着自己的晚辈,然而户口本上仅仅只有两夫妻!这样问题就来了,这一家人的用水就会进入高额的阶梯收费。明明住着8口人的实际用水量,却只能按2口人来核定二阶段的水费。我咨询过自来水公司3718110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这是政策没有办法?我是不是能大胆地认为自来水公司在变相高收费?

   所谓民生政策,就是事无巨细紧贴市民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阶梯收费是节水环保的举措没有错,但请将政策联系实际,紧贴生活。不能将环保的架子建高了,脱离群众实际了!

    恳请县领导关心体恤民众生活,对上述问题作出答复。


写 信 人: 关注民生
写信时间: 2017-04-26 15:59:34
 
信件回复:

尊敬的用户:

关于水调整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2014年来,我公司结合我县供用水实际情况,对2011年-2013年供水进行成本核算,提出自来水价格调价申请,经县原物价局成本调查小组进行成本监审并公示后,县原物价局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了《宜章县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于2015年9月15日由县原物价局按程序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经过与会代表的一致同意后,向县政府作出了相关汇报,在经县政府的充分调研,于2016年3月2日经县政府第十六届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并实行阶梯水价,我公司现行水价执行的是宜发改价[2016]7号文件《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扫描件附后)中核定的水价,并按照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阶梯水价政策,其中一表一户用水人口的核定也是严格按政策执行。因用户在电话中咨询时,我公司收费人员未理解清楚用户所提问题的意思,导致反馈的信息有误,造成用户产生误会。请用户给予理解和支持!

                 

 

                           

 

 

                         

回复部门: 宜章县自来水公司
回信时间: 2017-05-09 17:20:07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