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一六坪家塘人,97年我爸爸在信用合作社借款2万2人民币,其中99年已还款7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附收账通知),余下1万5人民币待还,然信用合作社居然伪造了一张假的借款契约要求再还7千人民币(附借据),如此的欺骗行为令人愤怒。
假借款契约存在如下三个问题:
1.
月息处有修改痕迹
2.
借款日期97年与到期日期96年不符合逻辑
3.
借款方经手人名称错误
现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催还款,但因假借款契约事情,故余下借款暂未还清。请县领导督促协调解决,我不希望此事向上上级反馈或公布于众而影响县里的形象,但此事如无法解决,将通过媒体网络舆论及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